·事件回顾:唯冠科技步步惊心 苹果需见招拆招
唯冠科技篇:
要想化解矛盾,就要从矛盾起因开始,这就需要我们首先回顾一下案件始末。早在2000年,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。一年后,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。
2006年,苹果公司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,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。于是在2009年,苹果公司与唯冠达成一项协议,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.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。
但唯冠深圳方面表示,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3.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。而且,深圳唯冠才是iPad商标权在中国内地的拥有者,唯冠台北公司没有出售权力,所以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不属于苹果。
2010年4月19日,深圳中院于受理该案,并于2011年2月23日、8月21日、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。
2011年12月,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:驳回苹果公司及IP公司的诉讼请求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.56万元,由两原告承担。唯冠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胜诉。
2012年2月7日唯冠科技代表律师马晓东表示,唯冠科技已向上海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发布苹果iPad禁售令。
三天后,深圳唯冠公司起诉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:苹果公司败诉,法院颁布苹果iPad 2禁售令。国内多地区工商局接到相关律师函,调查侵权iPad。
最新得到的消息,知情人士称,深圳唯冠正在准备向海关提供材料,要求禁止苹果iPad的进出口。另外,深圳唯冠可能会追加被告对象,国内诸多苹果iPad渠道商、部分通信运营商、各大3C卖场、电脑城经销商均有可能成为起诉的对象。
苹果公司篇:
唯冠科技不断施压,苹果公司自然也不好受。对于这个许多消费者并不熟悉的品牌,截止到编辑截稿时,苹果暂时并未发表官方声明。对于侵权案败诉,只表示将会进行上诉,对于一向高姿态的苹果公司来说,是否会与原告庭外达成一致暂时不好推断。
但可以肯定的是,如果继续沉默下去,将会面临iPad渠道商、用户的质疑,“我卖机器是否合法?”、“我买iPad日后是否有保障?”或将影响苹果公司在华的形象和业绩。都说沉默是金,或许苹果正在忙于准备申诉而无暇顾及目前的事态发展。
当然,从好的方面来看,唯冠科技将苹果诉诸法律的目的并非是竞争因素,对于一家亏损严重的公司,目前的苹果或将是本年度最大的收入来源,如果苹果公司能与唯冠科技达成庭外一致,那么则是两全其美的事情。前者将彻底摆脱进入中国后遇到的最大困境,全球市场也将避免收到影响;后者则将拿到一笔不菲的资金,这家内地企业或将重整旗鼓。
也许这将是最好的结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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